熟人介绍,又有借款人商品房产权手续作担保……但崇州杨某某等还是上了“克隆”房产证的当,借出去的20多万元打了水漂。4月2日,以伪造房产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虚假担保骗钱的王震虎(化名)被崇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。 崇州男子王震虎,1999年因所在的企业破产便开始从事二手机动车交易。头几年生意做得挺红火,但交际中大手大脚和爱打大牌的毛病,让他很快便出现经济危机。经人点拨,他凭着自己在生意场上的好声誉,通过熟人介绍,承诺1—3分不等的高额月息,并主动提出以自己的房产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担保,于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期间,先后向崇州市民杨某某、李某某、黄某某借款共21.5万元。头两个月他还能如期付息,但很快便“人间蒸发”了。杨某某等到房管部门查询才得知,王震虎提供的房产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他伪造的。今年2月25日,王震虎到成都市公安局白家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,被警方抓获。 崇检记者钟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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